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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规则】香功论坛管理规定(试行) 2012-09-05, 09:11 | |
| 香功论坛管理规定 一、ID管理规定 1、香功论坛的新注册用户必须如实填写有效信箱,否则后果自负。 2、香功论坛的ID要求庄重、严肃,拒绝轻佻、猥琐、暴力,拒绝用ID猥亵、侮辱、挑衅其他公民。对于上述违规ID,论坛直接删除,不通知本人,情节严重者,在论坛公告批评,屡教不改者,封ip。 3、对于和其他香功论坛公民ID名称相近的ID并可能引起争执的,香功论坛将支持先注册的ID,而保留注销后注册ID的权利。 4、非本人而注册(比较)有影响的社会名人名字的ID,香功论坛保留随时删除的权利。 5、对于广告性质的ID,香功论坛保留随时删除的权利。 6、严重违反香功论坛规则的,香功论坛保留随时注销其ID的权利。 7、ID只能使用汉字、英文字母、数字及短横线。禁止使用如下符号组合:ASIIC码、区位码字符、汉字空字符、汉字全角字符、键盘上位字符(由按SHIFT引出的符号)等等。 8、上站次数超过300次的会员ID,除非因违反香功论坛规则被注销,否则香功论坛将给予永久保存(不删除,不允许其他人申请) 9、用户遗失ID密码后,原注册使用信箱为唯一获取密码途径。 10、用户需对保管自己的ID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 二、帖子删除规定 具有如下性质的帖子,在不需要通知和解释的情况下,版主有权直接删除,情节严重者香功论坛有权提供其相关信息给有关部门处理。 1、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 2、破坏社会公共安全的 3、鼓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宣扬色情、淫秽、暴力、教唆犯罪的 6、攻击政府、政府官员的 7、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对他人构成伤害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破坏香功论坛公共秩序的 11、用乱码和轻浮语言回复帖子的,在灌水专区之外栏目灌水或张贴垃圾信息的 12、未经香功论坛许可的广告性质帖文 13、包含影响网友正常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 14、发表与栏目主题无关的帖文 15、违反相应栏目具体规定的 三、处罚规定 1、对于违反香功论坛删帖标准的帖文,在不需要通知和解释的情况下,版主辑有权直接删改。对于被删除文章的用户,将依照规则,扣除分值。情节严重者,香功论坛有权屏蔽其发言权限直至注销处理。 2、发生如下情况,版主或香功论坛编辑可采取警告、删除文章等措施。情节严重者,版主有权屏蔽用户在该栏目的发言权或申报香功论坛作注销处理: (1)发表与栏目主题无关的帖文 (2)发表与栏目发表提示要求不符的文章 (3)恶意翻帖(将同一ID的帖子在30分钟内翻出5篇以上,且回复无实际性内容的行为) (4)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3、发生如下情况,除删除当前帖文外,还将作屏蔽该用户发言权直至注销处理: (1)在灌水专区之外的栏目灌水,影响论坛正常秩序 (2)违反相应栏目关于转载文章的具体规定的 4、在香功论坛有非法商业行为或蓄意发表猥亵、色情和个人攻击性的文章,版主和香功论坛管理人员有权屏蔽该用户的发言权;情节严重者,香功论坛有权作注销处理。 5、对于破坏香功论坛公共秩序的言行,版主或香功论坛管理人员有权依据情节严重程度作出屏蔽发言权限直至注销处理。 6、不得利用香功论坛BUG进行任何活动,如有违反,香功论坛有权作出屏蔽发言权限直至注销处理。 香功论坛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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